近年來,極端氣候頻繁出現,面對大自然的反撲,不僅凸顯了氣候變遷的問題,也點出「生物多樣性」的議題已不容忽視。根據 IPBES 調查指出,相較於1970年代,目前全球生物量與物種豐富程度已下降多達 82%,更有高達 25% 物種正面臨滅絕威脅。若未能及早正視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、並作出積極復育的行動,到2050年時全球預估約有三分之一的物種將頻臨絕種甚至滅絕。
(圖:隨著人口增長與經濟活動發展,目前已有高達25%物種面臨滅絕威脅,且全球生物量與物種豐富度降幅達82%之多。)
生物多樣性 (Biodiversity) 最早於1986年被提出,其為生物物種的多樣性 (Biological Diversity) 的簡稱。生物多樣性其實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,舉凡人類從大自然攫取的糧食作物、醫藥、建築材料、園藝花卉等,還有生物多樣性造就的自然環境,如人類呼吸的空氣、水土保持、生態維護,對於氣候變遷的調適及病蟲害防治,以及這片土地可作休閒遊憩、甚至在這片土地上孕育出了人類文化等,都是生態大自然環境提供給人類供給、支持、調節、文化等多項重要的服務價值。
(圖: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生存息息相關,像是生態環境提供食物、藥品、空氣、水等資源,也對調節氣候、人類文化發展作出貢獻。)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組石芝菁科長表示,生物多樣性包括三個層次:生態的多樣、物種的多樣,以及物種之中遺傳的多樣化;生物多樣性並非只存在於單純、原始的自然環境中,在有道路、農田、森林、有人為出沒的淺山平原環境同樣也存在生物多樣性的價值,因為「人」也被視為是生物多樣性的一環,因此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被視為是維持生物多樣性的一大關鍵要素。
然而,由於人口數量的逐年增長、土地開發、自然資源的耗損,在在都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威脅,連帶使得全球的生物量正以驚人的速度逐年遞減。因此,人類必須有意識的做出改變,尋求更自然、永續的方式來維持生態與人文活動的平衡。
早於1992年起,在巴西里約進行的地球高峰會制定出一份生物多樣性公約 (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, CBD) 凝聚生物多樣性共識的三大目標:第一、保育生物多樣性,第二、永續利用其組成部分,第三、公平合理的分享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。
去(2022)年 COP15 昆明-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(Kunming-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, GBF) 明定要在 2050 年前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終極目標,故規劃出 23 個行動目標,並提出了「30X30」的概念。
(圖:昆明-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 GBF 提出了23個行動目標,明定要在 2050 年前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終極目標。)
石芝菁科長解釋,「30X30」這個具體的數字代表了 2030 年至少有 30% 陸域、海域藉由保護區 (Proteced areas, PAs) 或有效保育地 (Other Effective Area-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, OECM) 的方式被有效的保護與經營,同時承認與尊重原住民籍在地社區的權利。
台灣位在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的交界處,有北回歸線通過,有近4千公尺的高山、有海域,特殊的地理條件造就多樣的生態環境;目前已知台灣有超過6萬種物種,物種數達到全球 3.4%,在全球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角度來說,台灣具有高比例的特有種及珍稀物種,生物多樣性的保育工作更是刻不容緩。
為達到物種保育目的,台灣政府將陸域劃分成國有林事業區,受森林法管制,形同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;另指認 98 處劃入自然保護區範圍,大多位於國有林事業區內,形成中央山脈保育軸,為生態保育建立了良好的基礎。
然而,台灣仍約有 55% 保育類野生動物及 64% 台灣植物紅皮書物種皆分布在 1,000 公尺以下的淺山平原地區,人類與物種爭地,許多棲息於淺山與平原物種仍未獲得足夠的庇護。
(圖:台灣生態保育從國有林及自然保護區做起,但許多棲息於淺山與平原物種仍未獲得足夠的庇護。)
石芝菁科長表示,台灣地狹人稠是高度人為干擾的島嶼,加上淺山平原土地大多是私有地、土地權屬與權益關係複雜,平原上遍佈人類的活動空間、農地及廠房,使得棲地破碎化日益嚴重,以致生態功能大受影響。
因此,台灣在發展生物多樣性 30X30 的目標,是以自然保護區及國有林保育出發,結合淺山平原棲地復育工作,希望透過政府跨部會的資源整合,公私部門協力落實國土復育串聯行動,共建從森林到海洋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生活。
為達到淺山平原棲地生態復育的目標,台灣政府於 107 年開始著手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,整合各部門單位的生態調查資料,以空間藍圖為基礎,指認出生物多樣性熱點與關鍵區域。考量棲地復育及串連優先性指認,目前共畫出45條區域保育軸帶,在全台形成網狀的生態保育軸帶。
(圖:台灣於 107 年開始著手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,共畫出45條區域保育軸帶,在全台形成網狀的生態保育軸帶。)
除了由政府領頭提出良好的空間規劃外,仍須引導企業與政府有效合作,才能兼顧企業與生態的永續發展。回應 GBF 第15項「企業責任」目標,政府著手整頓生態相關資訊,提供企業瞭解生產基地周邊生態資訊,並投入 ESG 與生物多樣性的空間指引,讓企業能依區域保育軸空間策略進行跨部會合作與公私資源整合,共同推動生態棲地的復育與串連。
像石虎就是淺山區域保育軸帶的保護傘物種,為了保育瀕危物種石虎,就串連了共計 10 條區域保育軸帶關注物種,包含森林、草生地、灌叢、農田、果園、旱地、埤塘、溪流等不同棲地,總計保護超過80種關注動植物物種。
生物多樣性也可延伸至社區參與及投入,例如上游的原住民以山林巡護、綠色森林產業、造林等方式投入生態保育,共同守護森林資源的同時也發展在地經濟;下游沿海社區也可透過友善農耕、環境教育、綠色產業的推行,促進社會、生態、生產地景的保全與永續發展。
石芝菁科長補充,農田生態復育工作對於生物多樣性的發展具有關鍵意義,像是雙溪河上游集水區大面積的水梯田孕育多種稀有濕地動植物,採取不用藥的友善方式復耕水稻,保全13種名列紅皮書受脅等級植物,並提供野生動物良好的棲息環境,就是以友善生產來保護棲地實際範例。
(圖:農田生態復育工作對於生物多樣性的發展具有關鍵意義,採友善農耕能提供野生動物良好的棲息環境,就有助於實行棲地的生態復育。)
對於消費者來說,也能透過實踐 GBF 第 16 項「責任消費」行動,為生物多樣性復育盡一份心力。石芝菁科長說明,像是「綠色保育標章」以不施用化學合成農藥、化學肥料、除草劑或有害環境、傷害保護物種的資材為耕作原則,以提供生物覓食、棲息的友善環境,建構農田的生物多樣性的友善農業行動。若民眾在日常消費時能認明標章、聰明選購,以消費行為來支持友善農業,也是為生物多樣性的復育工作盡一份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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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為實現《巴黎協定》目標,歐盟委員會於2019年12月提出綠色政綱,目標是要在2050年使歐洲成為第一個氣候中和大陸。此項目標正式寫入2021年7月生效的《歐洲氣候法》(European Climate Law),具體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%。